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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cxcy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1091

各学院:

全国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于2019年10月在浙江大赛圆满谢幕,本次大赛在各学院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推动下,同学们积极参与、努力参赛,参赛项目数和人数为历年新高。我校共有370个项目团队,1264名学生报名参赛,比赛共决出校赛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15项;获得省赛铜奖1项;湖北省第二届“我梦见——楚天创客”大赛优秀创意奖3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ku111备用线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依据《ku111备用线路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在大赛平台成功报名并提交参赛项目计划书团队均可申请学分认定,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ku111备用线路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一览表》。

二、学分认定标准

获奖级别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

前60%

负责人1学分,成员0.5学分

校级铜奖

负责人1.5学分,成员1学分

校级银奖

负责人2学分,成员1.5学分

校级金奖

负责人3学分,成员2学分

省级铜奖

负责人4学分,成员3学分

 

三、学分认定程序

1.参赛团队提交《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

各项目团队根据大赛平台报名信息,填写《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11月5日前将填好的电子表格发到电子邮箱2903779665@qq.com,为便于数据核对与汇总,电子表格请命名为“序号”+“项目名称”。例如《ku111备用线路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一览表》中的第一个项目应命名为“1溯游旅行”。

2.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认定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根据各学院提交初赛项目排名表及项目大赛网站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学分审核认定。

3.公示与发布学分认定结果

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后,对拟认定学分项目及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布正式学分认定结果,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分别反馈至各学院,由学院填入学生个人《创新创业实践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表》。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精心组织,通知各符合认定条件团队按期提交《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参加学分认定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2.每个参赛团队只需提交一次电子表,各团队成员应充分沟通,避免重复提交影响认定效率。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88147349。

 

附件1:ku111备用线路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互联网+大赛参赛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ku111备用线路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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